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根据中科院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资产财务处将组织开展全所2025年固定资产清查:其中房屋构筑物、土地、公共家具类资产由综合处负责清查;图书档案类由图书情报中心负责清查;设备、贵金属等大额科研材料由资产财务处负责清查。检查范围为资产账上2025年8月之前入账的所有固定资产。请中心各部门按要求和规定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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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测试中心开展第六期透射电镜操作培训的通知
关于圆二色光谱仪暂停预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