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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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能晶体与器件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2025年度)

    发布时间:2025-05-26【字体: 大  中  小 】

    依托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联合建设的功能晶体与器件全国重点实验室,于2025年1月通过科技部评估,纳入全国重点实验室序列。为促进功能晶体与器件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本实验室聚焦国家重大需求和科学前沿,重点围绕功能晶体新理论与新方法、新型功能晶体设计与原始创制、晶体生长界面结构解析与动态控制、超大尺寸关键晶体制备技术、晶体精密加工与高端器件制备、晶体与器件极端服役性能调控等关键科学与技术问题,设置功能晶体与器件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用于资助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创新性强、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课题。实验室诚挚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踊跃申请开放基金课题,鼓励国际合作。实验室负责每年度开放课题指南发布、申请受理、组织评审、批准资助,并对开放课题实施管理。


    一、资助方向:
    1. 功能晶体新理论与新机制
    2. 新型功能晶体设计与高效创制
    3. 大尺寸高品质晶体生长
    4. 高性能晶体器件制备与应用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职高级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含副高级职称),在相关领域有相当的技术积累,且有稳定的科研队伍支持项目执行。课题责任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优先资助中青年学术骨干。
    2. 申请人须根据开放基金课题资助方向与功能晶体与器件全国重点实验室在职科研人员联合申请,根据拟合作的在职科研人员所在单位向相关联系人提交申请材料。
    3. 申请课题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解决的科学问题要明确,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可行,研究重点突出,考核目标明确。
    4. 已作为课题责任人承担本实验室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申请人,原则上不予资助。


    三、申请程序及说明
    1. 申请人可以在本通知最后的链接里下载《功能晶体与器件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并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主管部门应签署意见,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学院)公章。
    2. 所有申请均须报送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获得资助后实验室返回申请人一份),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书面申请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简单装订。请于2025年6月20日(周五)17:00前报送至邮箱和实验室。
    3. 评审将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立项,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邮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4. 课题获批之后,按照《功能晶体与器件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课题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并定期向本实验室汇报项目的执行和进展情况。如课题不能如期完成或负责人发生调离/出国,无法按计划实施项目,实验室有权中止经费支持。
    5. 由实验室资助的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研究者署名前冠功能晶体与器件全国重点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
    6. 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每项课题的资助经费为一般8-10万元人民币。对于取得重要进展的课题,经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同意可以适当增加经费支持。


    四、材料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和硕路588号(邮政编码:201899)
    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功能晶体与器件全国重点实验室
    联系电话:15221130640
    联系人:薛艳艳
    E-mail地址:xueyanyan@mail.sic.ac.cn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8号(邮政编码:350008)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功能晶体与器件全国重点实验室
    联系电话:13950480057
    联系人:陈白泉
    E-mail地址:bqchen@fjirsm.ac.cn


    附件:功能晶体与器件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docx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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