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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青年研修团组项目”和“工程技术人才研修项目”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5-07-09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青年研修团组项目工程技术人才研修项目的通知要求,中科院拟于2015年起,结合四类机构建设需要,试点启动两类公派留学支持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和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和组织方式  

  (一) 青年研修团组项目  

  1.对象:主要针对参与国家或我院重大任务的青年科研骨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四类机构中的人员、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会员和创新交叉团队成员中的院内成员予以倾斜。  

  2.方式:结合科研任务需要,跨所组成团组(团组人数3-5人),同期赴国外对口科研机构或大学访学交流1-3个月(有特殊需求的团组,可适当延长访学时间)。以项目任务为导向,促进学科交叉,重点解决科研工作中所遇到的突出问题。  

  3.申报与组织:由牵头单位(即团组带头人所在单位)负责申报,须跨所组成团组。待院审批通过后,由申请团组自行联系对口单位予以执行。  

  4.经费支持:院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相关资助标准,为获资助人员提供往返国际旅费、生活费。  

  (二)工程技术人才研修项目  

  1.对象:主要针对研究所年富力强的工程技术骨干(一般应为我院聘用的工程技术系列中青年骨干人员,对四类机构中的人员予以倾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方式:获资助人结合大装置平台建设和运维需要,技术和仪器设备研发需要或需解决的工程技术难题,赴国外对口机构进行较为系统的技术培训和学习研修,学习国际先进技术经验,访学时间不少于12个月,可根据需要延长至24个月。  

  3.申报与组织:研究所组织申报(每单位限报2人),待院审批通过后,获资助人自行联系对口单位予以执行。获资助人回国后,我院相关技术人才支持计划将予以优先支持。  

  4.经费支持:院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资助标准,为获资助人员提供往返国际旅费、生活费。  

  二、申报说明和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符合院公派留学基本申请条件(详见《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上述项目的指标有效期均为12个月。3个月以上项目的外语水平要求与院公派留学其他项目一致(详见附件1)。但申请人申报时无需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获得资助办理派出手续时提供即可。  

  (二)已获得20142015年度国家和院公派留学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上述项目。  

  (三)项目申请通过ARP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1576-717日。项目申报前,请申请者仔细阅读《院公派留学申报流程》(见附件2),按要求和步骤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还需打印项目申请表(一式2份)和课题组长签署的同意申报意见书,于2015721日前交到组织人事处。  

   四类机构的人员、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会员和创新交叉团队成员等需要说明的内容,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跨所组成团组,共同申报项目的,由团组带头人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团组所有成员材料。  

  (五)申请人获得上述项目资助后,需与我所签署《出国留学派出协议》(参考模板见附件3),6个月及以上项目协议须公证。  

  

          组织人事处联系人:王丽雅 63173799 lywang@fjirsm.ac.cn  

      

    附件:1.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2.院公派留学申报流程  

    3.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协议(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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