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中国科学院大学通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开始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办法
项目选拔采取先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认定资助项目,再由申报项目单位选拔确定人选的方式,人选依托项目派出。
二、申报要求
(一)各位申报人员请认真阅读《201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组织申报。
(二)国外合作机构应为该领域一流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国内外双方签有协议,并在培养目标、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三)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适当选派访问学者、博士后。
(四)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每单位2016年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
三、申报日期
请于2015年10月1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将《201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与外方合作单位协议的扫描件(PDF格式)(非中文或英文协议文本请附中文翻译件)发送至我所组织人事处邮箱lywang@fjirsm.ac.cn。
四、项目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五、人员派出
项目获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后,项目单位按要求选拔推荐人选,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并派出。
如有申报意向,请与组织人事处王丽雅联系(0591-63173799,lywang@fjirsm.ac.cn)。
附件 1. 201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实施办法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