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力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能力,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以下简称“河南中心”)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河南企、事业单位已与中科院相关院所签订合作协议并在河南区域内落地实施;
2、项目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技术成熟度高,中试完成并进入产业化阶段,实施后对相关产业引领带动作用明显;
3、项目实施期限为1-2年,完成后有较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项目未获得省级财政经费支持;
5、申报单位为独立法人机构,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需满足: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上年度产值不低于3000万元,净利润不低于300万元),且符合《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2]434号)所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
6、申报单位(按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报。
二、项目申报流程
如符合上述申报要求,请于2017年7月28日前填写“河南省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情况简表”并同时发送申报单位(河南企、事业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双方“合作协议”扫描件至邮箱:hnzxxmdjc@163.com
资格审核通过后,填写“河南省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请书”和“河南省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预算书”。
有意向申报的课题组可与合作处联系,由所里统一推荐报送。
联系人:王彩燕 63173806 wangcaiyan@fjirsm.ac.cn
合作发展处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