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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吉林省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高技术产业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7-09-08  

各位研究员:
    为促进中科院的科技成果与吉林省传统产业提升、战略新兴产业培育有机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吉林省人民政府设立了“吉林省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高技术产业化资金”(以下简称省院合作资金)。2018年省院合作资金的申报工作目前开始启动。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资金主要支持长春分院所属研究所(站)及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科学院域外研究所在吉林省实施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符合国家科技产业政策和吉林省振兴老工业基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项目的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实现产业化的基础。
  (三)项目的市场前景好,目标产品明确,市场容量大,竞争力强。在实施期内,能够较快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且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吉林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竞争力起到推动作用。
  (四)项目必须与吉林省企业合作,并已签订合作协议
  (五)研究开发项目的周期原则为2年,至多不超过3年。
二、项目支持范围
  (一)支持方向以吉林省汽车产业、石化产业、现代农业、电子信息产业、光电子产业、医药健康与医疗器械、冶金建材业、新材料和新能源业、装备制造业、生物质等9大产业为重点。
  (二)支持高新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其应用与产业化,引领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加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实现高新技术在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的科技支撑作用。
  (三)支持“中科院长春技术转移中心”、“长春中俄科技园”、“长春中白科技园”、“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孵化器”、“吉林省化工材料重大创新基地”等孵化器相关产业化项目。
  (四)支持“吉林省汽车电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吉林省光电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吉林省化工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相关产业化项目。
  (五)对于“中科院研究所一三五发展规划”、“长春分院十三五院地合作重点任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配套中科院STS区域重点项目。
  (六)支持“院士工作站”建设,对于中科院院士在吉林省企业开展的创新合作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三、项目申报
   有意向申报的,可到申报网站
www.ccbip.cn,进行注册并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填报完发到合作处邮件,合作处对项目进行预审后,统一报给长春分院科技合作处。
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17年9月20日

联系人:洪杨平 15080454328
附件: 1、
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关于印发“2018年吉林省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2、省院合作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3、项目系统使用说明书
      4、项目申报书
                                                                                   合作发展处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