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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物构所关于2023-2024学年在所研究生寒假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4-01-10  

根据所办公会议精神,2023—2024学年在所研究生寒假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和春季学期开学时间

1.寒假时间:2024年2月1日—2月19日。

2.春季学期学生注册、报到时间为2月20日,统一在高新园区综合楼1003室报到注册。

3.2023级未完成基础课学习的国科大硕士、海西联培硕士的寒假放假和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按国科大和各自高校规定执行。协议期内课题组联培生参照在所研究生管理。

二、寒假回家、外出以及春季开学返所要求

1.有特殊原因需要留所的同学可以自愿提出申请留所,于2月1日前向教育处(综合楼1003室)提交《研究生节假日期间留所申请表(见附件)进行备案,并填报登记信息(填报链接如下:https://www.wjx.cn/vm/eG4tfx5.aspx)。

2.研究生公寓寒假期间封闭管理,将关闭新、老园区研究生公寓门禁,入住老园区研究生公寓且假期申请留所的研究生统一安置在新园区研究生公寓。申请留所的同学需留所期间严格遵守《研究生公寓暂行住宿管理规定》,从严管控,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研究所所在区市。

3.离所时,要切断电源、关好水电门窗,贵重物品(如电脑、现金等)不要放在寝室,需妥善寄存保管。

4.寒假期间,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要前往未开发的景点、危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冒险性活动,避免因煤气中毒、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假期不参加大规模聚集性活动。

5.正值春运高峰回家、返所途中要特别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做到平安回家,顺利返所。

6.严格遵守“福建物构所研究生考勤请假制度的通知”(所主页/ 研究生教育/培养/学籍管理),不得以“买不到车票”等理由,未经请假提前离所或推迟返所,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附件:研究生节假日期间留所申请表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教育处

2024年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