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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公派自费出国计划申报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5-03-24  

  为加强我所优秀人才的国际交流培养,鼓励优秀人才到国际一流或具有一流学科的院校、科研机构的知名学者课题组继续深造或开展合作研究,我所特设立研究所公派自费出国计划并启动实行,并按照《福建物构所关于出国留学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科闽物〔201461 号)文件规定,现将该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所公派自费出国计划主要内容: 

  符合条件的入选者在出国期间给予保留公职,停发工资、福利和各类绩效奖金,由所财政继续缴纳“五险一金”,保留公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实施细则在相关管理办法和协议中明确。 

  每年选派名额不超过3人。 

  二、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 

  2、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本年度申请人应为197911(含)以后出生人员。 

  3、申请人须为我单位正式职工且来所工作满一年。 

  4、申请人仅限于到国外一流或具有一流学科的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和学习深造。 

  三、申报要求: 

  1、出国留学人员需自行联系出访单位,并提供书面申请(课题组组长签字同意)、接收方邀请函及译文(译者需签字)等纸质材料; 

  2、申请通过之后,不得擅自更改留学目标和留学学校等,且须于2015630前出境,逾期未执行者,将取消资格,须重新申请; 

  3、申请人须填写《“研究所公派自费出国计划”简表》(一式十份,见附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wx@fjirsm.ac.cn邮箱。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候选人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815 

   人:组织人事处 王欣 

  联系电话:83714957 

  联系邮件:wx@fjirsm.ac.cn 

  附件:《“研究所公派自费出国计划”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