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应为在近五年内完成或显示影响的重大成果的个人或集体。“个人”指在推荐期间为院属单位的聘用人员。“集体”指由同一重大成果主要完成人员组成的团队。主要完成人员应主要是院属单位的聘用人员,也可包括国(境)内院外单位人员,最多不得超过20人,排名不分先后。
二、申报个人或集体应做出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重大成果:
(1)解决重大科学问题。
(2)开辟新方向。
(3)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4)形成系统解决方案。
(5)重大社会经济效益。
(6)重大影响咨询建议。
三、须填写《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附件2);按《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准备相关附件材料(附件3)。
四、请于2015年3月24日前将纸质推荐书一式3份、电子版推荐书文件(WORD格式)送交科技处。附件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科技处 陈白泉
联系方式:纳米楼405室(老区),电话:83512906
海西院2号楼1012室(新区),电话:63173796
2015-03-17
附件:1、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及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