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在站博士后、博士后合作导师、拟申请进站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基金会《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有关精神,现将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截止时间
各类资助的博士后或拟进站人员填报截止时间为:
1、第61批面上资助: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2月21日;
2、第十批特别资助: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3月3日;
3、第62批面上资助: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9月1日;
4、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3月24日;
5、联合资助博士后项目: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3月1日。
二、申请条件
(一)面上资助(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6、不限制申请人数。
7、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特别资助(15万元)
1、进站满4 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 “973”或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7、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8、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9、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在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10、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的人员不可申请。
11、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申请人须为所投专著的唯一作者。
2、申请人须为在站两年以上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3、专著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专著字数不少于15 万字。只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5、涉密及军事学相关学科的专著不允许申报。
6、专著作者须在完成全部书稿后提出申请。
(四)联合资助博士后项目(每人20万元)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 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7 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34 周岁。
4、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5、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6、外籍(境外)人员须保证在博士后流动站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2 年。
7、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8、当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不可重复获得。
三、申请程序
(一)面上资助
申请材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份,“专家推荐意见表”一式2份(含原件)。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涉密项目除外)。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专家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请相关专家填写。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二)特别资助
申请材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2份,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套。具体要求为: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涉密项目除外)。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准备2 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4、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准备2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专著、《博士后文库》出版资助申请表、《博士后文库》报名信息表、专著查重报告。
(四)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
申请材料:申请书2 份,身份证明材料2 份,专家推荐意见表2 套,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2 份。具体要求为:
1、身份证明材料。
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拟进站人员,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目录和摘要;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目录和摘要;通过中期考核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中期考核表、中期考核报告目录和摘要。
2、专家推荐意见表须由两位专家填写。其中一位须为博士导师,另一位为拟进站单位的博士后合作导师。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包括: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 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1、“编号”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编号,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查询。申请表封面“设站单位”填写“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通讯地址”请填写: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55号。
2、工作经历和研究成果请尽可能详细填写。项目内容和研究方法应着重填写,申报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前沿性,具有较高的科学和应用价值,以提高获资助可能。填写内容要真实,申报的项目创新点要突出。
3、申请人应保证申报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五、受理工作安排
申请博士后在每批次资助工作的申请截止日期前,可随时在网上提交基金申请,并根据审核进程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将关闭。
联系人:组织人事处 王丽雅 联系电话:0591-63173799
E-mail:lywang@fjirsm.ac.cn
组织人事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