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院各课题组、部门:
接省直团工委通知,我所拟向团工委申报“青年五四奖章”集体1名,“青年五四奖章”个人1名。现面向全所开展申报工作。
一、评选条件
(一)福建省直机关“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条件
1.35岁以下青年数应不少于集体人数的60%;
2.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
3.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
4.集体或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须是以该集体成员为主体的单位)原则上获得过县处级(含)以上综合类荣誉。其中,荣誉要求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奖;
5.评选集体重点向基层和科研、生产、教学等一线倾斜;
6.各级团组织原则上不参评。
(二)福建省直机关“青年五四奖章”个人评选条件
1.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2年5月1日-2008年4月30日出生)、所在单位党团组织关系隶属省直工委或省直团工委的干部职工;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3.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服务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4.重点向疫情防控、抢险救灾、应急救援、脱贫攻坚、援疆援藏、下派驻村、东京奥运会、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等一线倾斜。符合条件的援疆援藏干部、东京奥运会、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优秀运动员可优先推荐,不占名额。
5.专职团干原则上不参评。
上述奖项不对同一集体或个人重复授予,已获得该奖项者原则上不再参评,专职团干原则上不参评。
二、申报方式
有意申报上述两项的团体和个人请填写附件中对应的申报表,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chenguang@fjirsm.ac.cn,截止时间2022-04-18中午12时。
福建物构所团委
2022-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