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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3-01-09  

为吸引和鼓励在我所相关学科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根据新形势下我所发展需要与人才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现就2023年度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报条件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2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三、申报流程

1.各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报

2022年1月1日以后已全职来所工作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应积极申报,并承诺获资助通知后在所工作不少于3年。

尚未全职来所工作人员:承诺获资助通知后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来所工作不少于3年。

2.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要求,需与中科院福建物构所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4.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中科院福建物构所,由中科院福建物构所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5. 申请人请在2023年2月28日前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6. 请将个人简历及代表性成果证明发送至rcxm@fjirsm.ac.cn,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应聘海外优青项目”并标注应聘学科方向;

四、联系方式

中科院福建物构所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王老师(政策答疑)、张老师

联系电话:+86-0591-63173799/63173817

项目申请信息系统链接:

https://grants.nsfc.gov.cn/

 

人力资源处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