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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福建省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5-03-28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推进科普创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评选活动实施细则(暂行)》要求,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5年福建省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评选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现将我所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时间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之间完成制作并公开播映的原创微视频作品,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公开播映,并提供相应的播放证明。

(二)内容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关于互联网作品及其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

2.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

3.反映科技发展进步,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用科学声音讲述科学故事。

3.属于科技、科普类作品,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4.突出科学性和创新性,弘扬科学家精神,生动讲好科学故事,鲜明塑造科学家形象,让科学家精神深入人心、光耀时代。

5.鼓励作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科技前沿和重大科技成就,如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量子科技、脑科学等前沿科学领域,准确传播科技知识,加深公众对我国科技发展和未来科技趋势的理解。

(三)作品规格

1.时长为2-5分钟。

2.视频格式须为MP4格式、16:9全画幅横版、高清画面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兆之间。

3.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视频片头名称应与推荐表一致,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制作单位、版权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

4.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简体中文字幕。

(四)原创要求

1.作者承诺参赛作品的创作思路、内容、素材等需为作者原创,无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剽窃、抄袭、侵占、篡改他人作品。若发现抄袭,取消评选资格。

2.非原创部分不得超过视频总时长的10%,以下涉及公共素材、商业网站素材、人工智能生成素材均视为非原创部分:

1)使用事件、报道等公共视频素材的需在画面注明“资料”及出处;引用商业网站素材或他人原创素材的,应在视频中标明引用素材来源。引用素材需提供授权使用证明。

2)音乐素材使用或改编歌词,应取得版权方授权,使用公共素材的需说明情况。

3)使用动画制作平台创作的视频,如其模板、表现元素等素材均为动画制作平台提供的公共素材,视为非原创。

4)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视频、图片、文案,视为非原创。

二、申报主体

参选作品的申报主体应为福建物构所职工或学生。如是多个作者(个人/单位)共同参与创作,须由第一作者(个人/单位)进行申报,其他作者签字(或单位盖章)确认。如需代签,必须获得委托人的明确书面授权,不得私自代签,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若遇作者名字变更(个人/单位),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推荐要求

(一)福建物构所推荐优秀科普微视频不超过3部,如有3部以上报名将组织开展作品初选,优先推荐前3

报名作品需确保作者身份真实、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

(二)推荐的科普微视频作品中,只能由第一作者提交(限1部)。

(三)同一作品禁止多渠道推荐。若发现重复推荐,将取消评选资格。

、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一)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610

(二)资料提交要求

1.2025年福建省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推荐汇总表

2.2025年福建省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报名表

(三)注意事项

1.表格信息填写正确。

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angcaifang@fjirsm.ac.cn

、其他事项

(一)参加评选的作品及作者出现以下情形的,取消作品参评资格:

1.不符合作品及申报主体要求的;

2.存在多渠道报名的;

3.作者存在失信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作者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评选规则行为的。

(二)本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主办方拥有对所投稿作品的播放权。

、联系方式

话:0596-63173631

联系人:张彩芳

附件1:2025年福建省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推荐汇总表

附件2:2025年福建省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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