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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地合作与产业化
更新日期:2006-05-30  
一、科技成果产业化取得快速发展
   根据中科院的要求,福建物构所逐步完成所办公司的改制和厦门二部的转制工作。2001年10月完成转制并挂牌成立的福建福晶科技有限公司,是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激光、光通讯晶体材料及其器件的研究、生产和销售,具有雄厚的成果转化和产品开发实力,是福建物构所光电子晶体材料与器件的成果转化基地,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2002年完成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工作。2001年11月,在福建物构所独资的“福建中科技术装备中心”的基础上,进行股份制改制,成立了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锂电池添加剂、医药中间体和新材料晶体的研发等方面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成为福建物构所又一个成果转化基地。福建物构所厦门二部整体转制工作也于2003年3月完成,成立了厦门科厦技术有限公司,它是福建物构所在金属腐蚀与防护研究方面实现产业化的基地。
   上述公司建立了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管理科学、职责分明的现代企业制度。公司进行管理创新,一批年富力强的同志走上了管理岗位,为公司的壮大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进入创新以来,福建福晶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创汇5000多万美元,同时控股了青岛海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海泰镀膜技术有限公司和美国CASTECH销售公司,参股杭州科汀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实现从晶体材料供应商向光电器件供应商的转化,从而打造出一条完整的、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的民族光学晶体产业链。
 
二、院地合作取得重要进展。
   2003年4月1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在福州市签订合作协议,院地合作开始往规范化的方向迈进。近两年来,双方以“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同创新,共同发展”为指导原则,充分发挥各自在政策、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开展全面合作。福建省通过项目带动战略,共同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共同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中科院及所属研究机构的科技成果在福建省进行转化,实现产业化;鼓励和支持中国科学院及所属研究机构与福建省各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建技术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
1、开展共建以来,福建省根据地方发展的需求,每年从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一定数量的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和促进福建科技的进步和发展。近三年来,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申请发明专利130多件,获得福建省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5项。培养了一批高级专业人才,为福建省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003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全国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为福建的科技进步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2、依托福建物构所,联合福晶公司等单位,投资4000万元,成立了福建光电子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推进福建光电子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方面,福建省以项目带动建设的方式给予支持,二年来,共组织了包括1项重大专项、6项重大(点)项目在中心落户,同时在中心企业化运行机制、人员流动机制、合作开发机制和技术转移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讨。近三年来,共承担或参与的研发项目20多项,研发经费1800多万元,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5项,转化后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10多亿元。真正发挥了中心在光电子行业科技进步中的带头作用。2004年11月,中心顺利通过福建省组织专家的考评。2005年,福建省与中科院又联合向科技部推荐成立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5年12月科技部批准“国家光电子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
3、所校共建走上规范化。我所与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的所校共建协议,通过项目的牵引和带动,我所与清华大学、厦门大学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
4、院地合作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纳入福建省十一五建设规划。由福建物构所牵头,联合福建省内多所高校进行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