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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日期:2022-09-23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简称:福建物构所)是我国著名科学家、教育家卢嘉锡院士于1960年创建。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福建物构所在结构化学基础研究、纳米材料研究、新技术晶体材料科学研究和晶体高科技产业化等方面已形成一定特色,已发展成为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结构化学、新材料与器件集成与应用的综合研究基地,形成一个五中心共进(物质结构研究中心、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先进制造技术集成研究中心、厦门稀土材料研究中心、泉州装备制造研究中心)、三地布局、科教融合、多学科发展的综合性高水平研究机构。 

   福建物构所现设有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2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学术型博士、硕士培养点;材料与化工专业博士培养点;无机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凝聚态物理、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等10个二级学科学术型博士、硕士培养点;电子信息(含控制工程和光电信息工程)、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等3个专业学位硕士培养领域。现有导师237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国家高层次人才13人和国家高层次青年人才14人,在岗博士生导师104人,硕士生导师133人。   

  福建物构所2023年继续通过“申请-考核”制完成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全年预计招收博士生68名,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不参与“申请-考核”制,须按全校普通招考的方式参加全校统一考试。热忱欢迎应届(历届)硕士毕业生、立志深造的青年报考物构所!   

  一、培养目标 

  我所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满足国家科技创新需求,能够在科学实践中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创新工程建设方法,具备组织实施高精尖科技创新工程的能力,能够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专业型领军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3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获得本科毕业证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证者不予认可。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研究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或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或以上科研课题。 

  3.符合所报考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2023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考生的具体要求。 

  1.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其中,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4.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在职考生还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五)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各相关培养单位确定。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六)本校全日制优秀在学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转博的,按所在培养单位的具体要求报考;非全日制在学硕士生不得以硕博连读转博的方式报考。 

  (七)本科毕业于国科大且参加1+4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计划的考生,按照签署的培养协议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并参加相关培养单位的考核或考试。 

  (八)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九)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的培养单位和导师进行如实说明,并按照报考的培养单位相关要求执行。如不能按照培养单位和导师要求保证学习时间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十一)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直博生按照推免生的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 

  所有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及战略管理专项计划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统一报名。 

  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和拟报考培养单位的网上报名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2年10月24日-11月4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只有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报名(生源范围为第五学期本校在学硕士生,即2020年秋季入学硕士生),没有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12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报名(生源范围为第四学期本校在学硕士生,即2021年秋季入学硕士生)和普通招考两种招生方式。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3.春季入学网报的2020级硕士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2022年11月4日前向培养单位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科院福建物构所硕博连读申请表》(福建物构所网页-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下载区下载);   

  (2)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考生本人签名); 

  (3)本人硕士生指导教师及1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4)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在报到前查验学历证书和认证报告的原件和补交复印件); 

  (7)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 

  4.报考培养单位招生部门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核发准考证考生自行网上打印、现场领取邮政快递方式,具体核发方式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一定要妥善保管直至录取结束。 

  在复试阶段还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秋季入学的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2023年1月12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请务必用EMS)向研究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并本人签字(定向生在考生本人签字处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其中考生自述需做到”最能全面反映个人特质”,字数控制在 1000 字以内,且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①学习和科研经历、经验、科研特长、突出能力等。   

  ②硕士论文工作创新点描述;   

  ③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习科研计划,包括希望解决的科学问题和研究设想。 

  (2)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及硕士导师提供的《专家推荐书》(见附件1,共三封), 推荐内容包括考生的学习能力、科研潜力、动手能力、英文水平和学生心智成熟度的评价。每封推荐信单独装入信封后密封好,由推荐专家在信封上骑缝亲笔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咨询。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提交攻读学位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论文全文。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并在博士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   

  (7)报考导师书面同意报考和接收排序意见,见《中科院福建物构所导师书面同意报考意见表》(均正反打印,由报考导师提交至教育处,见附件2)。   

  (8)政审表(见附件3)。   

  (9)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10)获境外学历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报考培养单位的要求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5.报考“硕博连读”类别的考生,报名成功后,考核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6.物构所将对报考“普通招考”类别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分为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将接到参加综合考核的通知,在综合考核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及时选报其他院校。   

  7.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公告,网上报名时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研究所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一)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   

  1.资格审核   

  1形式审核:招生领导小组指定招生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报考材料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   

  2学术审核:资格审核专家组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学术审核,全面衡量考生的能力和培养潜力,按报名实际情况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均通过者,为通过资格审核,发送综合考核通知。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能力考察(包含逻辑能力、专业外语、综合面试)、导师评价三部分构成。  

  具体考核方式待资格审核结束后,与复试通知一并发布。  

  考核时间:2023年3月中旬完成考核工作(以实际通知为准)。   

  (二)普通招考的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各培养单位事先通知相关考生。政治理论课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考生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参与“申请-考核”制考核,须参加全校统一考试。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语种以各培养单位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命题或联合命题。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战略管理专项计划考试: 

  外国语:2023年48日上午8:30-11:30; 

  政治理论:2023年49日下午2:00-5:00。 

  专业课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8下午和9上午,具体以研究所通知为准。 

  、体格检查 

  体检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录取和入学注册 

  1.经所招生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审核批准后,将拟录取名单在物构所网站公示,其中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在规定时间将考生档案转至培养单位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考生应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培养单位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3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3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一般为12000元/年*,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生的,入学后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国科大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形式主要为全日制。 

  1.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为3年或4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或6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或6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其它 

  1.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校相关培养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复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的后果,我校和相关培养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的考核和录取,由各培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查阅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直博生专业目录及各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培养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后续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5.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单位代码:80045   

  邮政编码:350108 

  地 址:福州市闽侯上街高新大道8号   

  联系部门:教育处   

  联系人 :林老师  陈老师   

  电 话:0591-63173791/3388 

  网 址:http://www.fjirsm.ac.cn/   

  电子信箱:yjs@fjirsm.ac.cn 

    

  附件1《专家推荐书》 

  附件2:《中科院福建物构所导师书面同意报考意见表》   

  附件3:《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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